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10万怎么开票?财政部门监督企业哪些情况?
1、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超过10万,怎么开具发票?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财政部门对单位的哪些情况实施监督?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3、纳税人参加函授、现代远程教育等学习,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纳税人参加夜大、现代远程教育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4、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到期后,应该在什么时间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纳税人销售货物适应不同税税率的,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税率怎么选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