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4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充分发挥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期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6万件,办结.3万件,法官人均结案件;其中,省法院新收件,办结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开展“三服务”活动为抓手,着力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效
服务企业更加精准。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定提升执行合同质效、办理破产便利化两个行动方案,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72万件,审结73.9万件,其中涉企纠纷35.5万件,涉案金额.6亿元。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案中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现象的发生。绍兴某建设集团因未及时履行裁判义务,被多地法院“限高”而影响经营,省法院调查发现其主营业务良好、还款计划可行,遂解除“限高”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指定集中执行该集团案件,企业得以快速恢复正常经营,近5个月新接业务量70亿元,为全面履行债务创造了良好条件。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助力打造知识产权生态最优省。乐清某液压公司、某电气公司和丁某未经日本SMC株式会社许可,擅自使用其驰名商标并生产销售产品,温州中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万元,体现了我国法院制裁恶意侵权、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贯立场。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市场拯救和净化功能,增设杭州、温州破产法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全省审结破产案件件,通过司法程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7万亩,房屋面积.4万平方米,有力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上虞法院历时15个月促成绍兴金盾系企业破产重整,成功引入世界强等优质投资人,化解债务84亿元,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化解。温州、台州等地法院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为个人经营失败者重新创业探索法治新路径。
服务群众更加高效。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省级标准,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诉讼服务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网上立案51万件,跨域立案件,其中跨省域立案件。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案件6.1万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2万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办结涉军案件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件,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传递社会主义司法温暖。
服务基层更加有力。针对我省人民法庭设置偏少、服务半径过大问题,经省委研究制定下发《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已增设人民法庭34个,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省人民法庭坚持“注重办案”和“参与治理”并重,审结案件28.5万件,指导调解组织诉前化解各类纠纷5.9万件,定分止争、促进和谐、保一方稳定的专业性、权威性作用日益凸显。各地法院注重拓展服务基层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的对接,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进企等普法宣传,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1万件,审结7.2万件,判处罪犯11.3万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万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件;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件。依法判处“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慈溪网红女教师被杀案”“西湖飞来峰景区杀人案”等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严重刑事犯罪形成强大震慑。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3.8万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人被依法免除刑事处罚。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1万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认真做好特赦实施工作,依法裁定特赦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法院加强统筹协调,下发指导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制定黑恶案件办案规程、问题线索发现移送等指导性意见,统一政策尺度和裁判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法院审结黑恶案件件,认定构成黑恶犯罪分子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判处财产刑人5.4亿余元;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线索条人、涉“保护伞”线索条人。杭州市滨江区虞关荣特大涉黑案,涉及66名被告人、5个被告单位,金华两级法院开庭审理历时25天,判处3名首要分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63名被告人二十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的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等26名“保护伞”十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彰显了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52人、厅局级以上11人。依法审理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索贿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受贿案等一批社会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