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相新数字化出版和出版数字化相结合才能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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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信息、知识和思想中介的出版业,从其诞生之日起,其“公之于众”的本质就是服务。但在纸印本时代,以产品为中心的出版商业模式却无形中限制了出版服务功能的发挥。

随着数字与信息技术、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渗透与进步,数字出版时代开始转向以客户为中心,这一深刻变化开始解放出版的服务功能,出版业开始回归其本质的服务属性。这一弥漫式的不可逆转的服务回归已经波及到了专业出版、教育出版和大众出版,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新的出版商业模式——服务型出版。

本文将根据作者的行业观察,提出“服务型出版”的概念,分析其产生的背景,解读其商业的和意义的服务模式,得出服务型出版时代已经来临的结论,以供业界批评。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编辑 耿相新

服务型出版的概念及背景

“服务”一词是源于日语的汉语外来词,是日本人既不依凭古汉语、又不依凭西语而用汉字独自创造的一个新词。“服务”一词取汉语中“服役”之“服”、“事务”之“务”而成述宾结构的新动词。英语中的service一词可译为汉语的“服务”,service一词含有服务、服侍、服役、服务业、维修服务、向某某提供服务、满足需要等意思。汉语中的“服务”一词,据《辞海》解释其义项有两个,一是“为集体或为别人工作”,二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要的活动”。汉语中较早使用“服务”一词的是孙中山,他在《民权主义》第三讲中说:“人人应当以服务为目的,不当以夺取为目的。”但“服务”一词最为震耳、最为著名、最为提振精神的是毛泽东所倡导的“为人民服务”。这两个词例深刻地揭示了“服务”一词的双重内涵,它犹如硬币的两面,一面是提供服务的主体,一面是接受服务的客体,服务提供者与服务接受者一同构成服务共同体。

为他人做事并满足他人需求是服务的基本含义。服务是一项活动,如果从经济学角度切入,服务被分成有偿性和无偿性两种基本形式。服务的这一经济属性完全吻合于出版业的事业性与产业性,事业性的出版可以是无偿的,而产业性的出版则是以有偿的经济利益为追求目标的。但从服务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与意义的精神层面而言,服务的无偿性与有偿性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对应于出版的公益性与企业性而言也是同样的道理。出版具有公益性与企业性双重属性,最好的免费的公益活动可以转化为更高层次的经济效益;反之,最具规模的、最具品牌影响力的有偿性的出版企业可以更有条件提供最优质的公益服务。

依然从经济学角度去分析服务活动,服务达到一定程度而形成服务业,相对于农业、工业,国际上普遍将其列为第三产业,是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同样,国际上也普遍将出版部门列为服务业的一个分支,这一共识赋予了出版事业与出版产业的国际性与通用性。所谓服务业,是指“为社会生活和生产服务,拥有一定设施、设备或工具提供劳务的国民经济部门”。对应于出版业,我们也可以换言为,出版业是为读者、受众、客户提供知识服务,拥有一定的内容资源、技术设备与设施、固定和流动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的可为服务对象提供物质的、精神的服务机构。基于这一定义,作为服务业的出版业,其本质上就是为他人提供服务。

服务具有个性化、同步性、无形性和易逝性的特征。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给服务所下的定义是:“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当代经济学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对服务的补充定义是:“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不可感知且不导致任何所有权转移的活动或利益,它在本质上是无形的,它的生产可能与实际产品有关,也可能无关。”这两个定义均强调了服务的无形性、同步性、产品性和利益性,同时还隐喻了服务的中介性。这两个定义尽管没有对服务的个性化和易逝性给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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