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具体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全日制专业详见《山东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学校具有博士授权的学科可在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本校推免生中选拔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最高比例为本单位上一年度博士招生人数的40%。
▲《山东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简版)》
1.学制及学籍。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5年,入学第一、二学年注册硕士生学籍,按硕士研究生管理。第四学期结束前,研究生个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资格考核表》,由所在学院对其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作为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上报教育部,从第三学年开始注册博士生学籍,按博士研究生管理;考核不通过者,按照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和管理。
2.培养方案及课程学习。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根据本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特点,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制订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习本专业硕士阶段课程,若未修满规定学分,可在第二学年补修;第二学年开始学习本专业博士阶段课程。
3.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答辩,完成所有培养环节,达到博士毕业条件及博士学位学术水平,同意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若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评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申请人的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毕业条件及硕士学位学术水平,可授予硕士学位。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农村硕师和支教团专项计划)请于9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